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有哪些?
就缔结法律关系达成合意。根据希腊法律,一般不要求对价。
何时确定双方已达成合意?合同谈判期间是否存在行为规则?
双方同意以下内容时协议达成:
(一)法律规定的合同类型的基本条款(essentialia negotii),例如买卖合同的
购买价格和标的物,及
(二)根据一方明确表示,希望列入合同的任何内容(accidentalia negotii)。
对以上任何内容未达成一致即为缺少合意,因此,无法成立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合
同谈判期间,各方须遵守善意行事与商业惯例规定的特定行为规则(《希腊民法
典》第 197 条)。例如,虽然一方无义务向另一方披露所有信息,但是谈判期间未
向另一方披露客观上必要的特定信息可能被视为不诚信行为。即使尚未订立合同,
过错方的不诚信行为可能导致承担赔偿另一方的义务(《希腊民法典》第 198 条)
。此等赔偿仅限于弥补信赖利益。
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
合同可以通过要约和承诺该要约的方式达成,例如双方各自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
下,适用镜像规则,例如对要约作出的承诺必须无限制且无条件。存在若干规定规范
要约和承诺的流程,比如要约到达另一方之前撤回要约的可能性,要约人规定一定时
限内要约失效,或者根据善意原则,即使要约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要约仍然有效
(《希腊民法典》第 185-194 条)。然而,在实践中,大多数合同是以双方同时批
准(例如同时签署)法律文件的方式签订的,因此一般不适用要约和承诺规则。
合同存在任何形式上的要求吗?
一般的规则是,不要求合同遵守任何类型的形式(《希腊民法典》第 158 条)。然
而,缔约双方可自行选择任何形式。为免生疑,不遵守所选形式将导致合同无效。
但是,在知道形式方面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履行合同,应对该等缺陷作出补救(《希
腊民法典》第 2 段第 159 条)。此外,某些类型的合同还必须遵守法定的基本形
式(ad solemnitatem),比如需有公证人见证的文件(有关不动产、捐赠或其他无
偿转让权力等方面的合同),或需由双方签订的私人文件(保函等)。不遵守的法
定基本形式将导致合同无效(《希腊民法典》第 1 段第 159 条)。此外,一些税
法条文也规定了合同形式的问题。有几种类别的合同(不动产买卖、债权转让、贷
款、租赁、股份制公司的股份转让等)须办理印花税和/或其他税务手续,根据该规
定,合同文件必须在签署之后和/或之前提交至合资格的税务部门。
我可以口头或以来往电子邮件的方式签订合同吗?
如果意欲订立的合同无需遵守法定的基本形式(见上文),则可以通过任何形式的
意思表达订立合同,如语音、电子邮件等。但是,建议通过便于提供证据证明合同
存在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书面形式。
立约双方订立合同是否存在行为能力的限制?
成年人,即年满 18 周岁,具有订立合同的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因精神疾病受
法庭判令监管的成年人无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限,其中涉及多个因素
(包括年龄、合同范围、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法律实体(法人)拥有订立任何
合同的行为能力,但是相关合同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且法定代表人需在其职权
范围内行事(《希腊民法典》第 70 条和第 127-129 条)。因此,法人业务范围以
外的合同不具有约束力。在特殊情况下,由股份制公司(如依据第 2190/1920 号法
律成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如依据第 3190/1955 号法律成立的公司)和航运
公司(如依据第 959/1979 号法律成立的公司)订立的合同,即使不在公司的业务范
围之内,仍对相关公司具有约束力。
可否以特定事件的出现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
可以,合同的效力可以取决于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这就是所谓的“条件”。条件
可分为两大类: 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延缓合同的效力,直至条件成就。
例如,缔约双方签订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获得租用房屋的预期用途之相关行政许可
后协议生效。租赁协议所产生的义务(如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租用房屋的使用权,
而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房租)仅在承租人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后生效。解除条件允许
合同立即生效。然而,当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效力(依法)自动终止 。例如,债
务人转让动产的所有权给债权人,附加的解除条件是,债务人全额清偿债务后,动产
的所有权将自动归还给债务人。
是否存在其他选择代替具有完全约束力的、明确的合同?
如果谈判双方尚未达成完全覆盖预期交易范围的协议,则双方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签订谅解备忘录,(二)签订初步合同,或(三)签订期权合约。
(一)谅解备忘录 (MoU) 不是具有约束力的合同,而是谈判双方就达成协议的意
愿表示。其实际目的是阐明谈判事宜,起到最终协议蓝本的作用。其法律价值是,
确定谈判的行为规则,从而明确不公平谈判引起的责任问题(缔约过失责任,见上
文)。起草谅解备忘录时需审慎,因为谅解备忘录是不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其法律
性质只能根据其内容来判断。因此,无论名称为何,规定双方应尽义务的协议将被
视为明确、完全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二)初步合同是缔约双方相互承诺达成明确合同的合同。现在双方均受其约束,如
果其中一方违约,即未签订明确的合同,则该方应负违约责任(如违反立约承诺)。
(三)期权合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单方意思表示而享有订立新合同或扩展现有合
同权利的合同。
如果双方对与合同内容有关的事宜存有异议会如何?如何解释合同?
每一个意思表示,包括合同成立期间的要约和承诺,均根据双方的真实意图加以解
释,而不囿于具体措辞(《希腊民法典》第 173 条)。此外,合同根据善意原则和
常见(商业)惯例加以解释(《希腊民法典》第 200 条)。《希腊民法典》的上述
规定是进行均衡解释的两大支柱,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同措辞的客观意思均予以了
考虑。然而,存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法院审理会偏向合同措辞的客观意思。
默示条款的效力如何?默示条款可否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默示条款可根据法律法规(法律上的默示条款或默认条款)或根据合同解释(事实
上的默示条款)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希腊民法典》或其他法令中规定了法律上
的默示条款或默认条款,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这类条款在特定类型的合同中具有效
力。法律上的默示条款数量多,且非常重要,这就是希腊合同远比普通法合同简洁
的原因。事实上的默示条款主要是指填补合同空白的补充性合同条款,即规定某些
合同明示条款或法律上的默示条款未涉及的情况。 事实上的默示条款以善意原则为
基础(《希腊民法典》第 288 条)。
如果误解了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愿怎样办?
对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如要约、承诺等)产生误解将导致该方无权解除合同
(《希腊民法典》第 140 条)。如果误解的内容对整个合同而言极为重要,以致
误解方在知晓误解的情况下根本不会签订合同,那么这种误解将被视为重大误解。
(《希腊民法典》第 141 条)。对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愿产生误解属于法律范畴
(《希腊民法典》第 143 条)。然而,就个人或物品的品质对一方的意愿产生误解
则有理由解除合同,但需满足(一)根据善意原则和常见(商业)惯例,该误解被
视为重大误解及(二)误解方本不会签订该合同。合同只能通过判决的方式终止。
自合同订立时起两年内可以提起相关诉讼。合同终止后,终止方必须立即向另一方
支付信赖赔偿金(《希腊民法典》第 145条 — 第 155-157 条)。
债务人可否部分履行合同?
债务人一般无权部分履行合同(《希腊民法典》第 316 条)。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如果一方(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且仍有履行合同的可能(如延迟履行),而另一
方(债权人)仍有兴趣履行合同,则债权人可以:
(一)延缓自己在该合同《希腊民法典第 374 条 — 履约抗辩权》)甚至其他相关
合同(《希腊民法典》第 325 条 — 留置权)项下的义务,直至债务人履行合同
(二)请求履行合同
(三)如果债务人是延迟的过错方,债权人可请求因延迟引起的损害赔偿(《希腊
民法典》第 343345 条)。如果一方(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且仍有履行合同的可
能,但另一方(债权人)对合同的履行不感兴趣,则债权人可以(《希腊民法典》
第 383-385 条):
(一)设定一个合理的时间期限,在该期限内必须履行合同,并向债务人表明,逾
期将不接受合同的履行。出现以下情况时,则不必有此一举:
• 债权人对合同的履行已不再感兴趣(例如迟延履行无法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
• 债务人无法/不愿履行合同,设定时间限制毫无意义
• 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无需设定时间限制
(二)上述时间限制(若有必要)届满之后,债权人可以:
• 如果债务人是不履行合同的过错方,请求不履行合同的全额赔偿,或
• 如果债务人是不履行合同的过错方,解除合同并请求合理(降低金额后的)补偿。
如果一方(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且履行合同已不可能(不可能性),则另一方
(债权人)可以:
(一)如果债务人非不可能履行合同的过错方,则双方均解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必
须指出的是,给付金钱义务,即付款义务,绝无可能成为不可能履行的义务。
(二)如果债务人是不可能履行合同的过错方,债权人可请求不履行合同的损害赔
偿。
如果对方履行了合同,但不遵守合同义务怎么办?有什么救济措施吗?
一方没有延迟也没有不履行合同,但不遵守合同义务(例如向另一方造成履约缺
陷、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如果存在过错,则有义务全额赔偿另一方。
何时构成过错方?是否可以对合同责任加以限制?
默认的规则是,故意或过失违约的一方为过错方。在普通(商务)事宜中未付出应
有的谨慎则视为行为过失。(《希腊民法典》第 330 条)。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界定
过错的概念,从而限制合同责任,但双方不得免除任何一方故意或严重违反合同的
责任(《希腊民法典》 330 第 330 条)。任何限制故意或严重过失违反合同责任的
条款,如限制赔偿金额度的条款,不具有可强制执行性。
员工、附属公司等可否视为过错方?
受一方雇用来履行雇主合同义务的任何人存在过错时,雇用方应承担等同于自己出
现过错的责任(《希腊民法典》第 33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