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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4

航运争议解决,Piraeus 海事仲裁协 会规则下的争议解决

作者

  • Dimitra K. Triantafyllou, 律师法学硕士、认证民事、商事、婚姻调解员, JAMS Foundation Weinstein 国际研究员 (2011) DELTAtotheEPSILON 创始人

在希腊,航运争议如何解决?

Piraeus 法院对阿提卡地区的海事争议具有排它性管辖权。但是,非司法/替代性纠
纷解决方法 (仲裁与最近的调解)亦被引入了希腊法律体系内,以便利用替代性纠
纷解决方法在较复杂、进展缓慢、耗费资金与时间的诉讼上的优势,解决海事与商
事争议。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的建立就是为了高效处理世界范围的航运与商品交
易争议。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海事仲裁规则 2007
进行,该规则是根据针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 2735/1999 制定的。

合并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的优势有哪些?

除非仲裁条款明确规定适用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否则,仲裁程序应
根据法律 2735/1999 确定。通过在仲裁条款中合并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
则,各方可获得巨大益处。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允许一方将争议合并,
强迫另一方进行仲裁而不必在法院进行审理,仲裁程序具有更高灵活性,更短时间
限制,更快捷,费用更低。

哪种争议可提交至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缔约方可根据仲裁协议将与航运或商业交易相关的争议提交至 Piraeus 海事仲裁协
会进行仲裁。该协议可作为仲裁条款合并在合同中,亦可采取单独协议的形式。合
同中提及的包含仲裁条款的文件是有效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提单中的仲
裁条款对承运人、发货人及之后的提单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通常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措辞?

“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一争议应提交至 Piraeus 根据当时有效的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但是,如何提起仲裁,仲裁员数目及
其指定程序,未能指定仲裁员的后果,应由双方根据习惯加以规定。
如果法院已经开始了关于争议的诉讼程序,而针对该争议已有了仲裁协议,将如何处置?
一方如果因为一项争议被提起诉讼,而争议实则应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则该方
可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程序。如果仲裁协议有效,则法院会将争议转为仲裁。但一
方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禁令或保全措施,以在仲裁程序开始前或开始后保
护其利益。

在哪进行仲裁?

除非各方另外达成一致,否则,仲裁地点为希腊的 Piraeus。
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使用哪种语言?
仲裁应以希腊语进行,但如果一方明确书面反对,则应以英语进行。

如何启动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

索赔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索赔方准备援引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并列明产生索赔的
事实情形,索赔金额及其它要求。该文件应在通知另一方后 15 个营业日内通知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收取管理费吗?

不开庭仲裁收取 500 欧元管理费,开庭仲裁收取 2,000 欧元管理费,并应在援引仲
裁条款的通知发出后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如果被索赔方提出反索赔,该方应承
担相同的管理费支付义务。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的会员有哪些,可在哪找到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员?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的会员为航运业众多领域内各种背景、经验丰富的商业人士,
包括海事律师、法学教授、法官、船东、船舶经纪人、航海工程师等。 Piraeus 海
事仲裁协会公开了其会员的名单,该名单列出了其背景、经验、专业知识。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员公正吗?

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及希腊法律,仲裁员是独立的,应公正处理各
种事项,无论是否为一方指定,对双方负有相同责任。
如果拟聘用的仲裁员在是否公正上存在问题,该仲裁员应立即向各方进行披露。如
果对仲裁员的公正存在合理疑问,一方可申请撤销对仲裁员的指定。

仲裁员费用?

每一仲裁员的费用根据争议金额确定,并视是进行开庭仲裁还是不开庭仲裁,仲裁
程序时间及争议的复杂性加以变更。公开的费用表设定了费用的上下限,该费用表
由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确定并定期调整。

如何指定仲裁员?

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除非各方当事人另外达成一致,否则,如果
争议不超过 50,000 欧元,则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在仲裁开始前 15 个工作日内指定
独任仲裁员。如果索赔超过 50,000 欧元,则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每一方指
定一名仲裁员,对仲裁员的接受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通知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
两位指定仲裁员应指定第三位仲裁员,第三位仲裁员担任仲裁庭主席。该指定及阿
提卡服务代理人的指定,应在仲裁开始前 1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如果另一方未指定仲裁员,则相关程序是什么?

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如果各方未指定独任仲裁员或各自仲裁员,
或两位指定仲裁员未指定仲裁庭主席,则应由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主席在任何一
方提交相关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自仲裁员名单内指定该等仲裁员。如果合同未合并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则应由初审法院根据一方的请求指定。

指定仲裁员之后,开庭仲裁的下一程序性步骤是什么?

仲裁庭开会确定仲裁程序。仲裁庭可邀请索赔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对索赔的补充
性描述,或如果争议比较复杂,仲裁庭可邀请各方参加仲裁前会议为开庭仲裁进行
适当准备。
各方被邀请在 2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状及所有证据。索赔方可在其最终的书状中修改
其索赔或事实或法律基础。被索赔方可在其书状中提出反索赔。
在收到各方书状及证据后 5 个工作日内,仲裁庭可邀请其在 10 个工作日或 20 个
工作日内(如果提出了反索赔)提出辩驳。被索赔方可在辩驳中修改其反索赔。开
庭仲裁开始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可向仲裁庭提交拥有专门技术或知识的人士出具的
报告,并发送给各方。仲裁期间,可要求对专家进行审查及交叉审查。
不晚于各方提交辩驳后 60 日,仲裁庭应确定仲裁日期,并确定进行仲裁时接受询问
的证人人数。每一方应在仲裁开始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将其计划申请接受询问的证
人通知仲裁庭,仲裁庭应在仲裁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将该等证人通知另一方。如果需
要,仲裁可以电话会议形式进行。在仲裁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各方应提交关于仲
裁的评估备忘录。

只有开庭仲裁一种仲裁形式吗?

如果索赔金额不超过 50,000 欧元,则除非仲裁员另外规定,否则,可仅通过文件进
行仲裁(不开庭仲裁)。如果各方同意,即使索赔额超过 50,000 欧元亦可采用不开庭
仲裁这一仲裁形式。关于提交书状、证据、辩驳,上文规定亦同样适用于不开庭仲
裁。

仲裁庭的管辖权?

合并在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构成单独协议,即使主合同无效,该单独协议仍然有效。
因此,仲裁庭在其自身管辖权范围内及对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管辖权。
如果争议涉及多方,则根据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各案例能够合并在一个仲裁
程序中?
如果经一方要求,两个或多个仲裁庭确定仲裁程序存在共同的事实或法律适用情
形,则他们可做出决定举行联合仲裁,这样既节省时间、费用,亦可进行高效、全
面仲裁。

一方可向仲裁庭申请临时措施吗?

经申请,仲裁庭如认为必要,可以提供适当保全为条件或无条件发出临时措施命令。

各方可在仲裁时由律师代表吗?

并未强制由律师代表。但是,当赔偿金额或复杂法律问题存在争议时,各方应认真
考虑不委派律师或法律顾问而亲自参加仲裁。

如果一方未参加开庭仲裁或未提交书状或证据,将如何处置?

如果一方在未提供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未参加或未委托其代表参加有效通知的开庭仲
裁,或在接到有效通知后未提交书面书状或证据,则仲裁庭可在该方未出席或未提
交书面文件或证据(视情形而定)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仲裁,并可根据提交给仲裁
庭的证据做出裁决。

各方可选择适用于争议的实体法吗?

仲裁庭应采用各方达成一致的实体法。如果未明示或暗示选择实体法,则仲裁庭可
采用仲裁庭认为更适合具体案例的法律。

如果三位仲裁员无法达成一致该处置处置?

如果仲裁庭由超过一位仲裁员组成,则决定应以简单多数为准。如果仲裁员的决定
一致,则他们可就接受仲裁的争议做出裁决。如果未达到多数,则仲裁庭主席应当
投票,就最终裁决做出决定。

仲裁庭何时做出裁决?

仲裁庭应在提交关于仲裁的评估备忘录后60日内或规定的提交时限期满时做出做出
裁决。之后,仲裁庭应将裁决通知各方。

列出仲裁裁决的理由吗?

所有裁决均会列出理由。如果各方之前已达成明确一致,则裁决可不列出理由。但
是,可在之后随附单独的非正式机密文件,该文件会简要列出理由。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员会以外币做出裁决吗?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可以外币就金额做出裁决。

会公开仲裁裁决吗?

仲裁裁决为机密,不会在案例法评论或法律期刊上公开。但是,如果被认定为具有
普遍意义或个案重要性,并且在不披露各方、仲裁员、法律顾问或船只的名称或姓
名的情况下,可将裁决公开。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裁决可在法院强制执行吗?

根据《希腊民事诉讼法》第 904 条规定,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做出的裁决为终局
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根据《希腊民事诉讼法》第 918
条规定,仲裁庭根据仲裁协议做出的裁决,在提交给具有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后,可
在希腊强制执行,与法院的判决或命令具有相同的执行方式与执行效力。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仲裁裁决可上诉吗?

裁决不可上诉。通知裁决后 30 日内,经一方动议,可对裁决进行修改或解释。
只有一种情况可挑战裁决,即:裁决对法律问题做了狭隘定义,针对此情况,可
向 Piraeus 上诉法院提出裁决无效申请。仅在证明仲裁协议无效或不存在实体管辖
权,或仲裁员的指定、仲裁程序或裁决严重违规,或裁决违反希腊公共政策的情况
下,法院可撤销裁决。裁决无效申请应在裁决通知申请人之日后 3 个月内提出,并
且不会中止裁决的强制执行效力。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中止裁决的执行效力,如果
法院认为裁决无效申请可能成功,则可予以批准。可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申请撤
销上诉法院的判决。

仲裁费用如何分摊?

最终仲裁裁决做出后,仲裁庭会将每一仲裁员及仲裁的费用与支出通知各方,并在
考虑到仲裁的所有情形并且尤其是每一方的成功与失利程度后对费用进行分配。仲
裁庭可要求各方提前支付仲裁费用估计总额,仲裁庭可不向各方通知裁决,直至所
有费用付清。

如果各方在做出裁决之前已就争议达成和解,则将如何处置?

如果各方在做出裁决之前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则应各方要求,仲裁庭应以裁决形式
记录各方达成的和解,这与其他仲裁裁决具有同等地位与效力。

还有针对海事争议的其它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吗?

调解是一种非约束性过程,可达成海事或其它商事争议的友好解决,快捷、机密、
性价比高,亦可保持长期业务关系。尽管 Piraeus 海事仲裁协会并未将通过调解解
决争议的条款格式化,但希腊通过的新法律使得各方可在任一阶段提交争议进行调
解。关于调解的更详细信息见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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