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希腊 L.T.D. 有关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主要希腊法律有法律 3190/1955(经总统令 419/1986、总统令 279/1993 修正)
,法律 2339/1995,法律 2842/2000,法律 3419/2005,法律 3640/2006,法
律 3661/2008,法律 3769/2009,法律 3853/2010,法案 12.12.2012 (依据法律
4111/2013第48条批准), 法律 4156/2013,部长决定 Κ1-802/23.3.2011。一些与希
腊 S.A. (A.E.) 相关的法律亦适用于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成文法 2190/1920(经
修正))。在本文件中,所有“条”均指法律 3190/1955 中的规定。
希腊 LTD 中,合伙人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原则是什么?该原则的主要例外
有哪些?
希腊 LTD 仅通过公司财产对其公司债务负责(第1条第1款)。原则上,对公司事
务、公司对第三方或机构的债务、责任、义务,合伙人个人不承担责任。
公司宗旨是什么?有法律限制吗?
在法律上,希腊 LTD 是商业公司,即使未在其公司章程上规定公司宗旨是商业性
的,公司宗旨与公司董事及合伙人追求的目标无关(第 3 条第 1 款)。公司宗旨不
能违法,不能与公共秩序矛盾,否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可取消其效力(第 7 条第
1 款)。除了以上规定外,希腊 LTD 不得开展法律规定的仅能由另一类公司(通常
是股份公司 (Societe Anonyme (A.E.)) 开展的业务(第 3 条第 2 款)。
成立希腊 LTD 需要几方,如何称呼?
希腊 LTD 由一位或多位自然人或法人成立。他们被称为“合伙人”,而非股东。
如果希腊 LTD 由一人成立,则对于公司债务,该人须另外负个人责任吗?
不,正如第 43a 条规定,单独成员希腊 LTD 的单独合伙人,仅因为他/她是单独合
伙人这一事实,对公司责任不承担个人责任。但是,依据具体情况下的具体情形,
依据禁止滥用权利的希腊《民法典》第 281 条,亦不排除以希腊 LTD 之名滥用权
利的可能。
如果 LTD 仅有一名合伙人,则它必须遵守例外规则吗?
如果公司由一名合伙人组成,或在公司成立后所有公司参股集中在一个合伙人手
中,则它应遵守以下例外规则(第 43a 条):
- 它应在公司名称中加入以下语句“单独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sole – membered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 “合伙人会议”召开时,它应当出具由出席会议的公证人公证的“合伙人会议”备 忘录。
- 同一合伙人不得同时担任另一希腊 LTD 的单独合伙人。
- 单独成员希腊 LTD 不得担任另一家单独成员希腊 LTD 的单独合伙人。
- 公司与单独合伙人签署并履行的合同应包含在公司备忘录中,或书面形式签署,除 非他们所指的事项是正常情形下当前公司交易包含的事项。
成立希腊 LTD 的最低资本要求是多少?如何划分公司资本?
最近的法律 4156/2013 之前,最低资本要求是二千四百 (2,400) 欧元(法律
3190/1955 第 4 条第 1 款,经法案 12.12.2012 (依据法律 4111/2013 第 48 条
批准)修正)。公司资本按“参股份数”划分,每一参股份数的票面价值只能是三十
(30) 欧元或其倍数(第 4 条第 1 款与第 2 款、法律 3190/1955)。但是,以下要
求已被法律 4156/2013(第 3 条第 9 款与第 10 款)废除,根据该法律,(a) 对各
方对股本的出资额没有限制;(b) 对每一参股份数的票面价值没有最低要求。
可以批准全部或部分公司资本吗?
法律 4156/2013(第 3 条第 9 款与第 10 款)对法律 3190/1955 第 4 条最后一次
修正之前,公司资本只能全额付清,并已在以下时间全额付清:
a. 其成立合同订立时 (第 4 条第 1 款),或
b. 增加公司资本的合同订立时(第 40 条第 4 款)。
但是,法律 3190/1955 第 4 条经法律 4156/2013(第 3条 )修正并生效后,不再
有这一要求。
可用股票表示公司参股份数吗?
不可以,希腊 LTD 不能发行股票,亦不能发行包含公司参股权的任何种类的证明文
件(第 1 条第 2 款)。法律允许该类公司能够发行并交给其合伙人的唯一证明文件
是核实合伙人身份的一种证书。公司不能发行表示一位合伙人多份参股权的单独证
明文件,只能发行表示每一合伙人全部参股权的证明文件。在该证书中,应明确宣
布其并非证券(第 27 条第 2 款)。
希腊 LTD 如何成立?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1.依法新法,公证处是希腊LTD的“一站式服务机构”。
2.公司创始人向公证处提交所有必要文件以:
- 成立公司;
- 在一般商业注册处 (GEMH) 对公司进行登记;
-
在官方公报上宣布;
-
在相关商会登记;
-
在相关社会保障机构登记;
-
在相关税务部门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号 (AFM)。3.创始人须向公证处(或银行)支付与公司成立相关的所有税费,向一般商业登记处、商会、律师医疗保险基金会 (Lawyers Health Insurance Fund) 支付登记费,就必要的经核证副本与证书支付总计大约 100 欧元签发费,并向公证处支付大约250 欧元 + 23% 增值税的公证费。另外,还须支付资本总额 1% 的资本集中税。如果公司资本等于或高于 100,000 欧元,则在经公证公司成立契约上签字时,必须有律师在场。4.上述文件获批准后,创办人本人及获得创办公司授权书的法人代表须前往公证处,签署公司成立合同,公司成立合同中应包括公司章程(第 6 条第 1 款)。5.上述合同中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第 6 条第 2 款):
-
合伙人的名、姓、职业、住址、国籍;
-
公司登记名称;
-
登记办公所在地(应在希腊国境内);
-
公司宗旨;
-
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
-
公司的全部资本,参股的每一创始合伙人,每一合伙人参股数;
-
创始人宣称,公司的全部资本已付清;
-
实物出资(如果有)及其估价,出资合伙人姓名,所有实物出资的价值总额;公司存续期间。 6.除了以上内容,如果合伙人做出决定,则他们可以在合同协议中纳入以下内容(第 6 条第 3 款):
-
未构成货币或实物出资的补充出资及其它辅助出资;
-
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竞争;
-
完全禁止合伙人转让其参股,或实现特定规定后方可转让;
-
退回合伙人在公司的股份;
-
公司因为法律没有规定的原因而解散;
-
管理审计程序。
7.公证处应出具证明,确认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名称及公司类别,一般商业注册处
编号,税务登记号,商会登记号,官方公报编号。
8.作为例外,转型成立的公司,及需要行政批准或决定的公司,不能通过“一站式
服务”成立。公司创办者应在经公证成立契约上签字,然后直接在相关部门完成必
要程序。
谁可以担任希腊 LTD 管理人与法人代表?他们如何行动?
公司事务管理人与公司法人代表被称为“董事”。可以有一位或多位董事。如果公
司章程中没有具体规定,则依据法律(第 16 条),公司全部合伙人应担任董事。如
果董事超过一位,除非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公司会议(第 17 条)另外规定,否则,他
们应当集体采取行动。
如果董事违反了法律 3190/1955 或公司章程任一规定,或其在管理公司期间或代表公
司(第 26 条)期间违约,则董事应负责对公司、每一合伙人或任一第三方进行赔偿。
希腊 LTD 的最高机构是哪个结构?如何组成?有哪些权力?
1.公司的最高机构是合伙人会议。在实践中亦被称为大会。Spiridonos Law Firm
2.合伙人会议,由公司成立时的所有合伙人组成。
3.它具有决定公司任一事务的全权,即使这未在公司章程中特别予以规定(第 14 条
第 1 款)。
4.合伙人会议具有就第 14 条第 2 款列出的以下事项做出决定的排它性权力:
- 修正公司章程;
- 任命或辞退董事,或免除其职责;
- 批准财务报表,拨付利润;
- 针对公司机构或任一个人合伙人提起诉讼,行使公司对其在公司成立或运营期间的 作为或不作为具有的索赔权;
- 存续期延长;
- 合并;
- 解散,指定及辞退清算人;
- 法律 3190/1955 规定的其它事项。
谁可以召集合伙人会议?程序有哪些?
- 董事在会议日期前至少八 (8) 小时书面通知合伙人(第 10 条第 2 款)。
- 持有公司资本至少5%的少数合伙人,在向董事申请后,如果董事不采取行动,可向 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授予他们自行召集会议的权力(第 11 条)。
- 如果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三 (3) 个月内未召开批准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会议(财务 报表列报该财务年度财务信息),则任一合伙人(与其在公司资本中的参股无关),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相关法院做出决定授予合伙人召开会议的权力(第 10 条第 3 款,第 11 条)。
在不履行程序的情况下可召集会议吗?
可以,如果代表公司 100% 资本的全部合伙人就此达成一致(第 10 条第 4 款)。
如何在合伙人会议上通过决议?什么是双重多数原则?
合伙人会议上,只有持有公司资本总额一半以上且占合伙人总数一半以上的多数合
伙人支持方可通过决议(第 13 条)。在希腊 LTD,没有法定人数规则。双重多数
原则指,除非合伙人中的多数(合伙人多数)与公司资本参股多数(资本多数)同
时支持,否则,决议无法通过。依据法律要求,亦有特定事项需要特别多数或全体
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亦可对特别多数或全体一致做出规定。
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按照法律规定,至少 1/20 的净利润应留作准备金,直至准备金达到公司资本的 1/3
(第 24 条)。公司章程可对额外准备金做出规定。在将上述数额自净利润中扣除(
由前一财务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加以证明)之后,每位合伙人均有权获得剩余净利
润,除非在公司章程中另外规定(第 35 条),否则,所得数额为他/她在公司资本
中的比例。
公司如何解散?
公司可在以下情形下解散(第 44 条):
- 公司章程规定;
- 在合伙人会议上,持有全部资本至少 ¾ 的至少 ¾ 合伙人多数通过决议;
- 持有至少 10% 资本的合伙人依据严肃理由提出申请后,由法院做出决定;公司被宣布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