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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3

SOCIETE ANONYME - 股份有限公司 总则 - 管理

作者

  • Terpsihori Magdalinou, 律师,法学硕士 Stavropoulos & Partners Law Office 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一般特征?

希腊的股份有限公司 Anonymous Etairia(“SA 公司”)具有资本公司最基本的形
式。SA 公司拥有按照股份分割的固定资本。SA 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根据法律规定,
即使其没有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也被视为营利性机构。

规范希腊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法律是哪部?

经编纂和修订的第 2190/1920 号法案监管 SA 公司。

SA 公司如何组建,谁可参与组建??

目前 SA 公司可通过所谓的“一站式服务”完成组建。组建公司所需的所有文件均
应提交给一名希腊公证人。公司章程 (ΑοΑ) 细则应经公证,并由公司创办人签
字确认。
SA 公司的创办人可以为自然人和/或法律实体。对股东人数以及国籍/居留权问题并
无任何限制。

组建 SA 公司的最低股本要求是多少,出资方式有哪些?

组建 SA 公司的最低股本要求为 6 万欧元,在金融机构等特定行业运营的公司除
外。出资方式可采用现金出资及/或实物出资。股本只可由货币化的资产组成。

发行股票有何要求?

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每股票面值不得低于 0.30 欧元或高于
100.00 欧元。
股票可溢价发行,在此情况下,高于票面值的部分将分配至特殊会计储备。
亦可发行优先股,赋予其持有人享有普通股东无法享有的特权,如早于普通股东收
到第一次股息的权利、收到固定股息的权利等,优先股无需通过股东表决即可发
行。取消或限制优先权需在专门股东大会上经享有优先权的股东同意。

SA 公司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BOD)。

对董事会成员人数有何要求?

董事会必须由至少三(3)名成员组成,但不限制最大数目。

如何任命董事会成员,需遵循哪些条款?

董事会成员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任命,根据公司章程条款规定,任期不能超过六(6)年。
根据第 2190/1920 号法案第 18 条第 3 款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有权任命董
事会成员, 在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的条件下,其任命人数不超过董事会总成员人数
的三分之一。

法律实体可任命为董事会成员吗?

公司章程对此类委任作出了规定。法律实体必须委派一位自然人作为其代表加入董
事会。

可否撤除董事会成员?

股东大会可通过决议随时自由撤除董事会成员(甚至在其任期内)。如果一名董事
会成员由一名股东任命(根据第 2190/1920 号法令第 18 条第 3 款),那么该成员
可随时由该股东撤除并由他人代替。

董事会成员辞职怎么办?

公司章程规定若是股东大会没有选举出合适的替代成员,则董事会有权选出人员代
替辞职、死亡或失去任职权利的成员。
公司章程还规定,如果有成员辞职、死亡或丧失任职能力,只要剩余成员人数不少
于三(3)人,董事会剩余成员即可继续行使公司管理
和代表职权。

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有限决定与公司管理、财产管理和总体目标实施相关的各个事项。
董事和公司受信任和忠诚关系制约,因此董事必须保护公司利益以实现公司目标,
对公司事务严格保密,不得与公司竞争(对于后者,除非股东大会授权同意)。

对于董事会所作决议,法律有无具体要求?

假如至少有三位 (3) 董事会成员亲自出席,那么只要有半数成员外加一人出席,则
该董事会符合法定人数并有权决定议程议项。除非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
会决议由亲自出席或派代表出席会议的成员的简单多数通过。
即使没有实际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所有成员所纪录和执行的会议记录等同于董
事会所作决议。

董事会主席是否有决定性投票?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董事会主席不会有决定性投票。

法律是否规定了董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责任?

对于管理公司事务过程中所犯的任何错误,董事会成员应向公司承担责任。如若公
司资产负债表含有隐瞒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虚假或不实声明,董事会成员应承担特
殊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董事会成员可以免除责任:
一)他/她证明管理公司事务时履行了作为 SA 公司经理通常应承担的勤勉义务;
二)证明董事会成员依照股东大会作出的合法决议行事;
三) 董事会成员的行为构成合理的经营决策,且该决策在充足信息的基础上,仅为
公司利益真诚制定。

法律是否规定了董事会成员对第三方的责任?

根据《希腊民法典》第 71 条,对于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责任,董事会成员应与公司共
同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根据《破产法典》的具体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对公司债权
人因公司破产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恢复责任。税收和社会保障法规还规定,董事
会成员应对公司的纳税义务、未付薪金和社会保险金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公司可否与其董事会成员签订协议?

公司绝对禁止贷款给董事会成员,任何相关合同都是无效的。假如该协议属于公司
日常交易范围内或经股东大会批准,则允许有利于董事会成员或其它协议的担保和
其他抵押物,然而也需遵守关于担保和抵押物的特殊法律要求。

仅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有哪些?

股东大会可全权决定下列事项:
• 修订公司章程;
• 选举和撤除董事会成员;
• 指定审计师;
• 批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 利润分配;
• 公司的并购、拆分、变更、经营期限的延长、解散或重组;以及
• 指定资产清算人。

何时、何地及如何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企业的年度期间结束后六 (6) 个月内(普通
股东大会)或在董事会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可在公司所在地,公司所在地同一辖区内的另一市行政区或毗邻公司所在
地的市区召开。
如在未能遵循邀请程序,或遵循受特定发布要求制约的董事会邀请的情况下,所有
股东仍全部出席,则股东大会可自行召开。
但是,即使未实际召开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纪录和执行的会议记录等同于股东
大会决议。

什么条件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一般情况下,派代表出席或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资本不少于公司实收
资本的五分之一 (1/5) ,则该股东大会合法有效。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法定人数,则
股东大会在休会之日起 20 天内再次召开,不论出席的股东所代表的实收股本比例如
何,新股东大会都合法有效,可就议程议项作出合法决策。除上述一般规则外,与
公司主体变更、增加/减少股本等有关的决议要求符合法定人数并过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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